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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幼儿托费及子女高中学费报销通知(逢男单女双年报销)


201611日起,本校职工、双职工(包括雇员报销2016年关于独生子女私托费托费和非独生子女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,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。

一、报销具体规定:

1、2015年底以前出生的子女(1-3)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销私托费时,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。

2、幼儿私托费(1-3)每月报销标准,持独生子女证的,按每月50元标准,持其他准生证明的,按每人每月30标准,每年报销10个月(含雇员制),此标准从2016年1月开始执行

3、学龄前4-6岁的独生子女及双胞胎、计划内二孩,按规定报销幼儿报销时,独生子女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,二孩请携带当年10个月幼儿园发票及准生证明,以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园者,需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

4、高中学费:携带双高中学费发票,每学期18元、一年36元

二、办理日期:办公地点和报销时间:

   2016112017年1月至放假(正常报销时间

周二、丁家桥校医院计生办,上午9:30—12点下午1:305点

江浦校区明斋205室。上午9:30—1130分

下午133016点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 

201611月3日